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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1-12-31 浏览:17242次

科室职责

(一)《新乡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职责

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草原管理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工作;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林业产业工作。负责经济林、花卉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国有林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局党组规定的职责

1、农村改革工作

2、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发展林果种植

3、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4、延津森林主题城建设工作

5、国储林项目建设工作、生态城相关工作

6、民营企业政策落实和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

7、旅游市场秩序监管

8、“双随机、一公开”

9、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10、脱贫攻坚工作、乡村旅游扶贫工程

(三)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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