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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发布第3号总林长令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7807次


日前,新乡市市长、总林长魏建平签发了2023年第3号总林长令——《关于做好森林资源培育管理等重点工作的命令》。   

总林长令明确提出科学推进全域绿化。要求全市上下要紧盯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涉林创建、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工程等目标任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抓住冬春有利时机,高质高效完成各项绿化任务。

总林长令强调要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加大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力度,主动排查自然保护地内违规采砂采矿、违规基础设施建设、违规挖湖造景、违规开展旅游活动、违规开展鱼塘畜禽养殖、种植等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止监管失责,立行立改。强化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加强巡护巡查力度,依法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

总林长令要求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要求各相关县(市、区)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使命担当,坚持防扑一体,突出部门协作,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气象、消防等部门要通力协作,持续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违法用火专项治理等针对性响应措施。主动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加强火情监测预警,特别要科学高效处置突发火险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火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和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林长6274名,护林员4997名,各级林长和护林员分包村组开展巡林护林和技术指导服务,全面构建了“林长+护林员”的林草湿生态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