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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浏览:6472次

关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名称

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石膏板隔墙顶面拆除68.9,木饰面板拆除20,旧门拆除与修复洞口7个,顶面墙面粉刷修复551.6,暖气片与管道包覆61m,暖气片格栅7个,更换门6个、灯14个、卷帘8个,维修电表盘,室内线路局部整理等,最终以完成实际改造为标准。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货(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 日内完成改造项目;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4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代理(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及联络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fhsglc@1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为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我中心将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参加后续询价过程。

2、投标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17:30 止(北京时间,下同)。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8日10:00-10:30之间,将报价文件(含委托书、信用承诺书,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送至中心办公室,在此时间段前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市林业局西2202房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乡市林业局官方网站(http://lyj.xinxiang.gov.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华兰大道11 号市林业局

联系人:史中胜

联系电话:0373-2852337    15083100308

九、监督单位

驻市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373-3833887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