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报告提醒函》要求,我局根据相关文件中的职责分工,经过认真梳理,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动“美丽河湖”创建: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完善提升沿黄生态廊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努力打造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
二是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配合农业农村局依法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对污染耕地实施严格管控,进行造林绿化,新乡县污染耕地实施造林绿化,完成0.51万亩。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协助河长办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按照河长办要求,由副局长带队开展巡河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河流管护情况,天然渠封丘-长垣段基本无重大问题,水体正常无异味,河道内未发现排污口。
四是湿地保护宣传工作:一是督促相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日常巡护巡查力度,认真做好湿地样地调查工作,并定期组织开展水鸟调查监测。根据巡护监测统计数据,大鸨等主要保护物种种群数量基本稳定。二是指导原阳县、长垣市、平原示范区分别发布了本辖区一般湿地名录,邀请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及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湿地保护相关领域专家,成立了我省第一个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推动我市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三是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县区林业工作人员深入村庄、学校,讲解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营造出全民参与湿地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在《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之际,举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地巡礼”活动,在线上平台介绍了我市三处黄河流域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地情况。
五是森林覆盖率:2023年我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3.6%,为我市完成“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贡献了力量。
二、工作措施
一是积极完善提升。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绿化与文化景观相结合、可持续发展等原则,提高乔木混交比例,乡土树种占比。
二是加强管理管护。市县林业部门安排技术人员不定期对绿化情况进行巡查,监督指导工程实施单位加强管护,对新植苗木及时浇水,除草,涂白等,积极巩固绿化成果。
三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要求。作为河长协助单位,定期协助孙栋常务副市长开展巡河工作,并按时向市级河长汇报河流巡查情况。
三、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耕地保护政策持续缩紧,全市造林空间进一步压缩,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河道两侧长廊式生态廊道建设基本不存在。
二是目前湿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有效化解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间的冲突,建议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保护和利用的边界,填补管理上的空白,加强法治引领。
四、下步工作
一是实地调研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廊道完整性,摸清底数,并积极谋划2024年南水北调沿线生态廊道完善提升工作,消除绿化空档,确保两侧绿化带的完整性,持续发挥生态效益。
二是对绿化带加强管理,做好死株拔除、杂草清理等工作,对达到抚育条件的林分进行间伐、修枝等抚育管理,确保整体绿化效果。
三是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巡河采取开车与徒步两种方式相结合,全面掌握天然渠封丘-长垣段河流管护情况,对河道垃圾漂浮物、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破堤种植、非法采砂、违章建筑等“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类型的“四乱”问题及河长公示牌损坏等问题进行巡查。
四是组织相关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巡护巡查和调查监测工作,维护我市湿地生态安全。
五是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新乡市林业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