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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和义务植树活动 行政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9 浏览:9360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有关工作要求,6月30日至7月1日,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延津县、凤泉区古树名木保护情况和义务植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行政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延津县

一是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现共有古树4株,其中2株长势旺盛,1株柿子树梢部有枯枝,已建议将枯枝去除,1株酸枣树由于树龄过长已经枯死,枯死树根发出2株新酸枣树。以上古树均做到了统一登记建档、挂牌,实际管护单位为村委会或村民。

二是义务植树活动情况:2021年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个,栽植树种主要有杜仲、丝棉木、楸树等,种植面积约100亩,管护单位为石婆固集北村和延津县公路局,义务植树新造林保存率85%。

(二)凤泉区

一是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现共有古树7株,其中6株长势旺盛,1棵国槐树干已有空洞,需要复壮。以上古树均做到了统一登记建档、挂牌,实际管护单位为村委会及村民。

二是义务植树活动情况:2020年以来,新建义务植树基地6个,栽植树种主要有白蜡、巨紫荆、核桃等,义务植树基地均有造林公司负责后期管理,目前义务植树新造林保存率为95%。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缺少日常管护资金。古树保护的围栏建设标准不一,个别树木甚至无管护围栏,极个别古树需要进行复壮。

二是在义务植树方面,除各级领导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外,社会整体参与还不充分。随着耕地政策的收紧,平原地区义务植树活动基地的选择上将很少再出现片林。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关于古树名木保护。要进一步提高对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管护意识。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全部登记建档、挂牌保护。要明确管护人,落实管护措施,确保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二)关于义务植树活动。要将义务植树作为全民参与国土绿化和重要抓手,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要严格落实耕地政策,合理确定义务植树基地。同时,要积极的探索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不断扩大尽责率。

 

 

 

                         新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