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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林业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谋划

发布时间:2023-01-13 浏览:12817次


2022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国土绿化工作部署,围绕年度森林河南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深挖造林空间潜力,全面系统组织安排,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全市完成各类造林24.983万亩,超额完成省定年度造林任务。着力推进灾后造林重建、廊道绿化提升、乡村绿化美化、农田林网建设、山区雨季造林等重点绿化工作,完成山区造林9.53万亩、廊道绿化提升4.425万亩、平原防风固沙林2.368万亩、农田防护林3.175万亩、乡村绿化美化4.358万亩、特色经济林1.127万亩,完成森林抚育8.265万亩。灾后恢复造林情况。针对去年“7·20”洪涝灾害影响,我市全面启动了灾后恢复造林工作,灾后重建造林共完成13.53万亩,占全市造林总量的54%涉林创建工作。县(市、区)积极开展了绿化提升工作,共完成80个森林乡村、36个沿黄森林乡村示范村、5个沿黄森林特色小镇、500个花园式庭院、120个农田林网示范方建设任务,12个科学绿化示范乡镇积极推进全域绿化,综合绿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继续完善各项制度,先后出台市级林长责任区划分方案、林长制四项工作制度(试行)、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2022年工作要点、“三单一函”制度、“林长+检察长”等15项制度文件。全域推进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全部出台林长制实施方案和制定三单责任表,对本区域的林业基本情况、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林长工作开展进行调查。全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林长6091名,其中市级林长17名,县级林长213名、乡级林长1716名,村级林长4145名,护林员4997名,还有林草乡土专家152名。积极开展林长制宣传,明确了各级林长公示牌的标准和相关内容,推进各县(市、区)合理设置各级林长公示牌,目前已经设置各类公示牌2915块,其中市级林长公示牌17块。新乡市林长办公室编发了42期简报,大力宣传和报导了各级林长重视、保护和发展林业生态资源和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林业科技服务。扎实做好林地使用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全年共上报使用林地40件,已批复使用林地34件,待批复6件。严格执行采伐限额,我局印发了《新乡市林业局关于切实规范林木采伐的通知》,规范各县(市、区)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全市2022年未发生较大的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和乱砍盗伐林木行政案件。推进森林督查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对2018—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2021年度森林督查自查质量、发现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向卫辉市等3个整改进度缓慢的县(市、区)政府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工作提示函。对国家下发我市的2078个森林资源遥感判读变化图斑和2372个林草湿监测图斑,认真开展森林督查工作,目前外业调查、现地核实工作全部结束。开展林草生态监测评价样地调查。今年国家共下发我市67个森林草地湿地调查监测图斑,市局及各县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成立3个工组在省林业局指导下进行培训并开展调查监测工作,目前圆满完成任务。

)加强林业产业发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森林康养基地创建工作。组织我市26家企业(含新申报4家)参加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复审与申报,目前正在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省林业局批复。组织辉县南太行军事体验园,原阳博浪沙旅游有限公司2家单位进行申报森林康养基地。国有林场管理。延津林场利用中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项目对林区部分道路进行了改造提升,已完成实施。国有原阳林场申报了平原林场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对林场内退化林进行生态修复,已通过省局评审,待资金下达后实施。辉县林场申报了2023年省级财政国有林场生产扶持项目。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组织申报省级财政林下经济项目,共申报6项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含长垣),涉及林下种植中药材,林下生态养殖等。

)做好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百泉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中积极向省林业局汇报,名胜区原面积19790.3公顷,整合后40.47公顷的核心景区继续保留为百泉风景名胜区,13758.5公顷面积转化为其他自然保护地,5991.33公顷面积不在作为保护地,为九峰山等重点项目,乡村振兴的实施预留了空间。积极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针对新建自然保护地,充分和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接,最终确定辉县市方山省级森林公园、原阳黄河省级湿地公园剔除矛盾后进入红线,辉县共海省级湿地公园因矿业权不纳入红线并申请撤销的方式,进一步化解自然保护地内矛盾存量。加强野生动物行政许可管理。新增二级以上重点保护动物养殖户1户,指导现有养殖户升级驯养证1户。为获嘉华腾、原阳鹦之家、新乡县百鸟园3户养殖户办理鹦鹉标识7550枚,妥善解决了全市人工繁育鹦鹉销售问题。制作了《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办理细则》并向县级野生动物工作人员发放,进一步规范了野生动物许可事宜。开展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湿地日、以及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线上及线下的一系列宣传活动。发布的了《保护鸟类倡议书》、《湿地保护倡议书》等,并征集优秀湿地摄影作品,相关宣传活动被省林业局网站、《学习强国》平台、《平原晚报》等媒体报道。封丘陈桥湿地今年入选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案例。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市陆生猛兽类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观赏展示场所进行了检查,要求定期开展针对猛兽类野生动物逃逸事件的应急演练。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局等9个部门开展了清风行动。起草了《新乡市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和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并获得市政府同意

森林资源保护完成既定目标森林防火实现零火情。自去年11月以来全市林区实现零火情。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完善全市森林防火网格,联合市应急局、公安局等部门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累计派出检查组6个,出动检查200人次,排查整改火灾隐患11处。检查穿越林区线路区段14.8公里,发现存在隐患线路长度30米,已全部完成整改。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防灾减灾周宣传制作森林防火防灾减灾宣传展板2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页20000余份,宣传海报2000余张,图书800册,张贴宣传挂图600张,宣传横幅标语100余条,取得了良好的行动效果。印发《新乡市森林火情早期处理预案》圆满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今年我市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共17.88万亩,累计防治作业面积68万亩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0.015万亩,成灾率0.07‰,低于省林业局下达我市林业有害生物3.6‰的防控目标任务。抓好林业安全生产。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共开展检查94次,发现问题隐患40余条,已整改完毕。统计各县市区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评估资料,按时上报省林业局。我局作为市安委会第三督导组,先后在端午、中秋、国庆深入到卫辉市各乡镇、企业、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督导,及时将督导情况反馈至市安委办。

(七)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林业工作整改落实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我局积极协调省林业局、封丘县政府,对接开封市林业局、祥符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建立协调研判机制,成立了现场推进工作组,强力推进湿地修复工作。袁坊乡政府受封丘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按照湿地保护修复实施方案,6月底完成了2432.7亩湿地修复工作。省林业局、省生态环境厅于92日进行了验收。95日至16日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后,销号申请提交至省整改办备案销号。

二、亮点工作

(一)全市林区实现零火情。全市林业系统上下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树立底线思维、危机意识,落实各项措施,最终实现自去年11月以来全市林区零火情。

(二)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涉林事项如期销号。市林业局积极推进积极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涉及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主动协调省林业局、封丘县政府,对接开封市林业局、祥符区政府及相关市直单位,确保整改工作提前完成,并及时提交销号申请材料,如期完成备案销号。

(三)全市重大项目涉林工作出色完成。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项目为王工作理念,推动林业工作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工程建设。经多次协调上级部门,辉县九峰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2018年度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鹭池湿地)、G107线新乡境改建等重点工程项目林地使用手续已经审核批复;兰原高速涉及黄河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有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按照风力发电建设的有关要求,为15家风力发电企业排忧解难出具林地使用初步意见,以林业部门的主动作为,解决施工堵点,确保重大工程的顺利开工。

(四)涉林项目资金争取成绩显著。市林业局积极与省林业局沟通对接,争取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等工程,认真做好中央、省级林业专项补助资金报审工作,全年共争取林业专项资金9346.4万元。

(五)爱鸟周宣传活动反映良好。市林业局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新乡日报社、新乡电视台、新乡野生鸟类生态摄影协会在市政府大厅、市政协大厅、市牧野广场开展了爱鸟周摄影展,学习强国、新乡日报、新乡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予以报道;积极和市教育局对接在新乡市一中开展爱鸟周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有效拉近了市民和野生鸟类的距离,提高了市民爱鸟护鸟的意识。

三、2023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打算

2023年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坚持科学绿化、精准绿化,扎实推进森林新乡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开创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新局面。

(一)大力开展科学绿化。全市完成营造林规模11.71万亩,其中,造林9.41万亩(包括人工造林0.2万亩、飞播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5.2万亩、退化林修复0.3万亩、灾后重建0.71万亩),森林抚育2.3万亩。卫辉市、新乡县、获嘉县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原阳县、平原示范区和延津县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建设各类森林乡村220个;建设森林特色小镇5个,森林乡村示范村”36个,花园式庭院300

(二)全面推进林长制。进一步完善林长制体系建设,建成林长+公安局+检察长+法官工作机制,完善林长+科技特派员+网格管理员+护林员网格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及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地林长组织体系,实现林草资源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推进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工作,开展督导考核,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工作督查,促进乡、村林长履职效果不断提升。谋划推进林长制智慧平台建设和林长制APP开发工作。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严格林草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保护森林、林地、湿地、草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等林草生态资源。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等相关要求,持续推进森林督查整改。继续完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进一步化解自然保护地内矛盾存量。加强国有林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进森林经营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并有效遏制破坏古树名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编撰我市野生动植物名录工作。继续配合野生动物驯养、经营单位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行政检查,抓好人工繁育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重大野生动物案件。推进种苗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种苗质量抽查和食用林产品抽检工作。

(三)完善林业防灾减灾体系。落实好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落实各级林长防控责任,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森林灾害防治体系和地方政府负责制度,提升森林灾害综合防控能力。继续抓好扑火队伍建设和岗位技术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火源管控开展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开展飞机防治林业有害生物30万亩次、人工防治10万亩次。

(四)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持续推动新乡特色林业产业发展,促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培育优质林果、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木业加工、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森林湿地旅游等林业产业发展以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推动绿色产业机制高效运转,打造新乡林业产业发展特色品牌。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产业项目的申报,推进林下经济发展,发展壮大林业经营主体。

(五)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进2023年度全市林草湿综合监测、二类调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及森林火灾风险区划等工作。抓好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推广及其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做好各类项目技术指导及跟踪服务工作,推进林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开展国家油松良种基地开展二代种子园建设工作。抓好桃、树莓、粗糠、栎类、皂荚、金银花、楸树、元宝枫及其林下种植费菜等林草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开展送科技下乡及针对林业技术人员、乡土专家及林农等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