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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乡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14569次

 一、预案编制背景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健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生态、生物和林产品质量安全,按照要求,各级政府都须制订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结合实际发展,进行必要修订。我市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变动情况和本地实际重新修订了《新乡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二、预案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新乡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三、预案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等级、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预案演练、责任奖惩、附则等10部分组成,对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个预警级别,迅速做出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灾情。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是健全组织指挥体系。建立组织指挥体系,主要包括组织指挥机制、组织指挥管理机构、专家组等内容,明确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日常管理机构为市林业局。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指挥部的成员单位主要有:市林业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无线电管理局、市银保监分局、市邮政管理局、新乡黄河河务局、新乡海关、市气象局、新乡车务段等。

  二是提升监测预警能力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林业有害生物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和发生特点,对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及时作出预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规定了灾情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报告形式、报告时限与程序、报告内容以及报告期间采取的措施等。

  三是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按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预警级别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性质和特点,规范实施市、县两级分级响应,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分析研判,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有关技术培训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林业有害生物灾情的预防控制意识;明确应急响应、扩大应急和应急终止相关标准和程序。

  四是完善后期处置工作。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灾害发生地指挥部要及时、准确地查清灾害发生原因和责任,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并对灾后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开展灾后补救和恢复生产工作。

  五是加强应急保障措施。通过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队伍保障、技术保障等内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规定各县(市、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实战演练,提高指挥部及森防检疫机构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控灾技能。

  七是明确责任奖惩。对在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中,未能依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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