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全文提及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推进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出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等工作事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平台企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出台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总体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力破除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探索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修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开展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提升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加大重点区域营商环境建设力度,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制度。推动建立投融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投资政策与融资政策协调联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推进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和统一管理。
完善社会信用基础制度,出台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动外贸质升量稳,加强进出口信贷和出口信保支持……
加力优化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制定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健全营商环境基础制度,依法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强化司法保障。实施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研究制定京津冀、东北地区等重点区域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