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指,市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市7月5日12时至15时,我市大部分地区出现阵雨,辉县、获嘉北部及卫辉西北部降水量超过50毫米,最大降水量出现在辉县邓城91.8毫米,预计卫辉、获嘉仍有大到暴雨,市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已发布暴雨Ⅳ级预警报告,根据市防指综合会商研判,依照《新乡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报市防指领导同意,我市决定于7月5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突出抓好山洪地质灾害、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城市内涝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关、降、停、撤、拆”五字要诀要求,做好灾害应对和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各县区防指视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指令,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调动抢险力量物资开展抢险、排涝工作。响应期间,各县区防办每日19时汇总报送当日工作开展情况,出现暴雨橙色及以上级别天气预警的属地县区防办要每2小时向市防办报告应对处置工作动态直至警报解除,突发险情、灾情应随时报告,立即处置。
(2)加强信息调度分析,持续做好会商研判。市气象局每日7时、13时、19时报告雨情监测及天气预报结果,其间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随时更新预报。市水文局每日7时、13时、19时报告洪水预报结果。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每日17时报告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结果。市应急局每日17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市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7时向市防指报告工作动态。
(3)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救援、抢险、排涝力量物资预置工作,提前向可能受影响地区预置队伍和装备,随时待命处置险情。
(4)电力、通信、城市管理、住建、中石化(中石油)、交通运输、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等部门协调做好电力、通信、供水、油料、抗灾救灾车辆、社会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保障工作。
(5)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落实本行业防御措施,迅速开展隐患巡查工作,组织行业督导检查,确保本行业度汛安全。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