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编制2015年度新乡市林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概述
市林业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一)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玉魁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郝晓渝任副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予以明确。年初根据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修订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等8项制度。同时,局长肖玉魁多次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进行部署,要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二)立足本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充分发挥电子政务平台对信息公开的支撑作用。随着电子政务各类平台的日益健全,功能的日益完善,电子政务对传统办公模式和信息公开方式逐渐产生深刻的影响。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将电子政务工作融入到日常办公的各个环节,从开会部署、日常培训、规范使用等各方面入手,注重点滴培养,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精简、高效、规范、透明的优势,有力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和职能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将信息进行公开。2015年市林业局通过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56条。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2015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也没有发生任何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认真开展在线回复工作。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网民留言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新乡市林业局网站的“百姓留言”和“局长信箱”中网民的咨询留言。林业局针对网民的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2015年,答复处理各类留言9条,通过行风热线回复6条,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现象。
4.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局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办公室领导和负责信息公开的局领导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同意后发布。需要修改完善的,返回前台修改,再次提请领导审核发布。为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落实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发布的256条信息中,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5.着力加强软、硬件设备建设。在办公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办公室特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录入等日常工作,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具,保持网络畅通,落实相应的办公经费,强化了组织保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新乡市林业局网站不断改进,为信息公开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2015年,新乡林业政务微博更新信息125条,新乡林业网更新信息1562条,访问量达到3.5万人次。2014年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比中,林业局获得优秀单位。在2015年上半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比中,林业局位居第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度,全年主动公开林业信息282条,涉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计划规划、财政报告、应急管理、其他依法公开、其他服务等12个栏目项目,其中,政府规章1条,规范性文件8条,计划规划5条,财政报告3条,社会服务2条,应急管理30条,监督检查3条,重大会议10条,社会公益事业7条,社会救助4条,其他服务3条、其他依法公开180条。
(二)主动公开方式。在全局主动公开的林业信息中,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平台、政务微博、林业网站公开的林业信息276条,占98%,通过查阅场所公开的林业信息6条,占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新乡市林业局没有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也未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某些信息公开类别的内容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信息的搜集和录入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林业改革、南水北调干渠绿化、林业示范县创建和生态县复查工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信息的公开。三是继续加强调研交流。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新乡林业局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