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编制2017年度新乡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各项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内容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基本情况
1、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8月份,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庆贵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郝晓渝任副组长,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各项工作中去,局领导明确要求:在起草公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必须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要注明依申请公开,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各类信息要严格保守秘密。力求做到阳光政务、透明政务。
2、严格把好信息安全关。我局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信息录入完成后,由办公室领导和负责信息公开的局领导进行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同意后发布。需要修改完善的,返回前台修改,再次提请领导审核发布。为推进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二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相关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三是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按照分级负责、加强协作、促进工作的原则,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重点、公开形式、公开制度、公开效果等六方面进行考核。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进行规范管理。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和林业网站上公开发布的信息,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通过新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信息。201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61条:机构信息3条、政府规章1条、规范性文件4条、应急管理10条、监督检查1条、重大会议7条、其他服务2条、其他依法公开133条;依申请公开信息3条。凡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和信息均在第一时间内公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任何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充分利用新乡林业网站、政务微博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通过林业局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计划规划、财政公开、重要文件、政策解读、行政权责清单、林业政策、林业预警、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等方面,公开林业信息150条。开通林业局政务微博,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林业信息65条。11月20日开通林业局微信公众号,公开林业信息48条。
3.在机关内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定期公开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国定资产情况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等,2017年公开信息8条。
4.开展咨询服务。结合“科技宣传周”、“节能宣传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禁毒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设立政策咨询台,开展林业技术、法规宣传。2017年,开展咨询服务4次,接受现场群众咨询150余人次,发放林业实用技术书籍400余册,明白纸500余份。通过行风热线,公开接受群众咨询4次。向社会公开咨询电话2852321和2852330,主动接受群众政策咨询20余人次。
(三)回应解读情况。林业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网民留言的回复工作,要求经办人员每日登录、每日查询,及时办理新乡市林业局网站的“网上咨询”和“局长信箱”中网民的咨询留言。林业局针对网民的咨询留言,在报请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示后,均在第一时间内给予认真、细致地回复,2017年,答复处理各类留言4条,无超期回复和不回复现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3条,在规定时间内已经进行了依法答复。
三、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林业局没有收到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案件。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度,林业局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和投诉情况。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在办公经费和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办公室特别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录入等日常工作,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具,保证网络畅通、设备正常运转。落实相应的办公经费,强化组织保障,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林业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专项经费为3000元。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展不平衡,某些信息公开类别的内容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信息的搜集和录入总量还有待进一步增加;三是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还需要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审查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抓好现有各项制度的落实,促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国有林场改革、南水北调干渠绿化提升、城市生态园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沿黄生态景观产业带建设、林业示范县创建和生态县复查工作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切实相关信息的公开。三是继续加强调研交流。主动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指导,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单位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形成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