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一)《新乡市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工作;承担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及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的有关工作以及行政审批事项法制审核方面的工作。
(二)局党组规定的职责
1、政府目标管理、民生实事
2、依法治林、依法行政、执法监督
3、涉林法规、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普法教育
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5、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互联网+政府服务,互联网+监管
6、电子政务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年鉴供稿
7、网络、网站、公众号、新媒体、大数据、12345热线、网络安全检查工作
8、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
9、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发布制度、优化营商环境、风险防控
10、公有住房改革遗留工作
11、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创建卫生城市
12、牵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13、牵头组织“放管服”工作
14、机关工作考勤、机关工作制度
(三)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华兰大道11号 邮政编码:453000
【联系电话】2852361 285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