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超充分肯定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20-12-20 15:40 浏览次数:4190

12 月14日,国家林草局总经济师兼发改司司长杨超带领工作组到我省调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听取相关工作汇报、深入讨论交流后,杨超表示,河南林业部门全面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可圈可点,在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森林河南等方面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 “答卷”,在全国具有相当示范意义。杨超说,改革永远在路上。他勉励河南林业系统,持续推动改革创新,引领发展,破解难题。

 

调研期间,省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原永胜,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师永全,省林业局二级巡视员李灵军,省林业局总经济师孔维鹤等先后向调研组介绍相关情况。

 

省林业局资源处、保护处、林发处、规财处,种苗站、推广站、林防站、退耕中心、产业中心等处室、单位负责同志,以及洛阳、焦作、信阳、南阳和部分县市林业部门负责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等参加14日举行的座谈讨论。

 


图/文:杨超充分肯定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14日座谈讨论现场

 

我省于2007 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11年底基本完成以确权发证为主要任务的基础改革任务。改革涉及全省158个县(市、区)4255.6万农村人口6788万 亩集体林地。全省集体林地明晰产权6775.2万亩,占99.8%,家庭承包面积5118万亩,家庭承包率75.5%。目前,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 3220余万亩,产值692.6亿元,林业合作社和家庭林场数量达8700余家,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面积2110万亩。

 

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一是林改队伍有所弱化,二是维护生态安全与提高林农收入存在矛盾。下一步,我省将聚焦黄河国家战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快推行林长制,突破放活经营瓶颈,不断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调研期间,河南省林业局向调研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构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大格局,将原本单一的造林生态修复统筹到“山 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打造一批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实现山清水秀、林茂草丰的新局面。二是加大对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的资金支 持。三是对黄河菌草项目产业支持。四是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司法鉴 定机构认定工作。林业部门内部的各执法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主动作为,履行相应执法责任,加强业务协调衔接、形成执法合力,稳定基层执法队伍。

 

调研组还将赴焦作、洛阳等地展开实地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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