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11:22 浏览次数:6360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根据年度检查计划,近期我局将组织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在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四、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高重视,积极配合抽查工作。

(二)请各检查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检查,确保抽查结果准确客观。

 

 

新乡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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