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行使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乡市林业局起草了《新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869848618@qq.com,发送至新乡市林业局邮箱。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联系人:姚自梅;联系电话:0373—2852323)
附件:新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