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1〕15号)要求,我局对制定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了清理规范,经与市信用主管部门汇报沟通,《新乡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林业行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新林〔2020〕72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新乡市林业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