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疫情防控第28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20 12:29 浏览次数:13191

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8号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我省多地也出现输入性疫情,按照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为科学高效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健康与安全,现就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

所有入新人员须提前在“放新办”报备,据实填报提交,入新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

二、高、中、低风险区入新人员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 1、2、3、5、7 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 1、3、5、7 天各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在新期间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聚集。

三、未划分高、中、低风险区入新人员:

7天内社会面有感染病例的小区 (村屯 )、街道 (乡镇 )、县 (市、区 )分别参照高、中、低风险区人员排查与管理。

四、其他入新人员:

在新期间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调整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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