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 “平安新乡”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实施意见》和《新乡市创建“平安新乡”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林业各方面的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为主线,以强化领导责任制为保障,广泛开展平安单位和平安林区建设,确保我市林区持续稳定,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平安单位和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使我市林木采伐控制在限额以内,伐区内林木凭证采伐和办理合格率达到9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7‰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确保林区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林业生产安全事故、影响较大的公路“三乱”事件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重特大毁林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单位和家属院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辖区内无3人以上群体上访、缠访事件,建立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与工作环境。
三、重点工作
(一)平安单位建设
1、治安整治:强化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建设,在单位和家属院配备完善的电子监控系统,实行全天24小时监控、录像;机关办公楼按消防部门要求,配置必要的干粉灭火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入室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发生;完善机关和居民楼院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安全防卫工作配备,落实专职保卫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奖惩机制,预防重大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干部职工法制和道德教育,机关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局干部职工按照办公室、防火办、森林公安分局编排的值班表,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遇到有关安全事项,做到及时处置。
2、机要保密:按照《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机要文电的传阅和保密规定,不发生机要文电泄密事件和紧急文电的贻误事件,单位印章的保管与使用安全无纰漏;财务室、档案室、值班室等重点部位实行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三铁一器”达到防范标准。
3、办公网络安全:制定出台新乡市林业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实行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对涉密计算机和公安网络计算机实行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禁“一机两用” 和非涉密计算机存储涉密资料和公文;完善保密机房保密设施,加强设备管理,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加强对网络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机关办公与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4、林业信访:根据《信访工作条例》,明确林业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重点防范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加强民事调解工作,制订林业群体性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及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立以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机关工作秩序稳定。
(二)平安林区建设
1、森林防火:制订和完善重特大森林火灾抢险应急预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争取各级政府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森林防火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森林火灾预防资金、扑火装备及森林消防队扑火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物资储备和防火队伍管理,及时查处火灾隐患,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目标之内。
2、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制订和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应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控制能力。大力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预报网络和防治检疫标准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提高御灾抗灾能力,逐步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
3、森林资源管理:制订和完善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针对重大破坏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事故等,建立以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生态安全应急预警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处理能力,保障全市生态安全。严格林木采伐限额管理,认真执行林木凭证采伐和木材凭证经营、运输,加强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程序,严厉打击乱垦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努力推进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和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改善林政管理和林政执法条件;严格木材检查站的执法监管,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森林公安:为稳定林区社会治安秩序,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要坚持林区“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适时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要建立和完善涉林案件举报查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重特大林业刑事案件情况通报和重特大涉林案件挂牌督办制度,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5、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制订和完善全市重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尽快建成新乡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在全市候鸟迁徙停歇地、繁殖地、越冬地等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区域,依托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建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全面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与防控能力。
6、林业安全生产: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木材采伐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指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力争全市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加强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管,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可食性产品生产的指导,指导林农开展标准化、无公害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全市森林旅游安全的指导管理,改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森林旅游安全警示标识,合理控制和引导旅游高峰期的游客流量和流向,确保森林景观资源和游客人身安全。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平安林业、平安单位建设的宣传教育。以搞好“七五”普法工作为契机,强化林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和森林旅游黄金时期,在林区主要出入口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在林业系统,重点对单位执法人员、森林公安民警、信访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进一步转变行业工作作风;在全市森林公安民警中开展“警示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公正、严格、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群众,严厉打击犯罪,化解林区矛盾,保障林区平安。在机关内部,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用气、用电、用火等知识,并适时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机关安全。同时,组织开展防止邪教组织的反动宣传活动和非法传销活动,真正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二)严格实行平安林业、平安单位建设目标责任制。根据市政法委、综治办的要求,严格实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坚持一票否决。将平安林业建设实施意见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目标纳入林业局和各科室的年度责任目标,年终进行严格考核。出现问题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三)切实强化对林业系统平安建设的指导。就涉及林业系统平安建设的诸方面,包括林区社会治安整治、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与防控、森林食品安全监管等,加强宏观监督与指导,建立健全全市林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和预警机制,贯彻实施好森林防火抢险、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重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重大野生动物疫病疫源防控、林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应急救援预案,搞好应急演练。在“五一”、“十一”和护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派出专门的工作督查组赴各地生产一线对林业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全市林业系统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林业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和较大的公路“三乱”事件。
(四)加强林业执法机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公安机构,积极推进森林公安机关由管理型向实战型转变。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加强基层派出所建设,使现有派出所的办公设施、通讯条件、装备器材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规定的正规化建设标准。大力推进森林公安软、硬件建设,提高信息反馈、快速反应和综合破案能力。
(五)做好信访和民事调解工作。实行林业信访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林业信访工作档案;信访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重点信访事项实行催办查办制度,切实保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民事调解工作要耐心细致,服务热情,把各种矛盾排查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和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对平安林业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庆贵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新乡市林业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明确平安林业建设的办事机构和人员,及时向市局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信息,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别报送上半年及全年平安林业建设工作总结,确保平安林业建设的各项措施得到认真落实,各项目标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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