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自己家的宅基地上的树木被盗伐》
| 信件编号: | 20260521001 | 来信时间: | 2026-05-21 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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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我要举报 | 姓 名: | 李**** |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来自获嘉县太山乡丁村,大约在2009年,我的父母向别人贷款在我家宅基地上种植了四十棵杨树,我的父母因常年在外务工,导致树木无人照看,在2026年5月20,我的父母发现四十棵杨树已被尽数盗伐。找到涉事者后,涉事者承认,但拒不赔偿,我们的损失。更以树木归属模糊为由,不承认树木归我们所有。涉事者以侵占利益为由,未经允许,私自盗伐树木。希望有关部门介入。 | ||
| 答复单位: | 新乡市林业局 | 答复时间: | 2026-05-29 17:48 |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的留言收悉,鉴于反映的情况,请向获嘉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373-4511860)咨询确定是否为林业部门管辖事项,如果属于涉林违法行为由其按照法律规定处置;如果不属于涉林案件,请向公安部门报案或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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