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古树名木保护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活化石”,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古树名木资源丰富,底蕴深厚,按照普查材料,新乡市现存古树1124株,其中一级古树372株,二级古树74株,三级古树678株,名木1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和《新乡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我们向全市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保护古树名木的“参与者”。保护古树名木是我们责任和义务。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不在古树名木上刻划、钉钉、剥树皮、掘根、攀树、折枝、悬挂物品;不损害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不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取土、采石、挖砂、生火、焚香祭祀;不在古树名木周边堆放、倾倒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形成自觉保护古树名木和其生存环境的良好习惯,自觉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
二、争做保护古树名木的“宣传者”。古树名木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希望大家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担当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员,努力营造全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争做保护古树名木的“捍卫者”。勇于同一切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制止破坏古树名木生长生存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全力保护好我市古树名木资源。希望大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古树名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携手保护身边的“国之瑰宝”,让一株株参天古树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积极力量。
新乡市林业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