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乡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生态环境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及相关工作要求,在2024年10月经国家部委审核并公示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我局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专家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报告进行了论证,形成了新乡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9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华兰大道11 号市林业局
邮 箱:xxlyjybk@163.com
联系人:焦雯琦
电 话:0373-285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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