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新乡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科学技术科(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湿地管理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市林业局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科(国土绿化科、新乡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和科学技术科(林长制工作科)、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科(湿地管理科)、林业产业和改革发展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森林草原灾害预防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