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承担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林业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的政策措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建设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起草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沙化土地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并发布有关信息;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指导、监督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城乡绿化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新乡市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工作。
(二)局党组规定的职责
1、河长制工作
2、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卫河、共渠综合治理,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工作
4、乡村振兴工作
5、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城提质工程
6、碳汇林营造工作
7、高标准粮田建设
8、大东区建设林业有关工作
9、郑新融合相关工作
(三)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新乡市华兰大道11号 邮政编码:453000
【联系电话】285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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