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根据年度检查计划,近期我局将组织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在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他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四、检查方式
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高重视,积极配合抽查工作。
(二)请各检查人员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检查,确保抽查结果准确客观。
新乡市林业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