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6〕196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林业专项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8〕57号)要求,结合2018年全省林业生产任务,省林业厅制定了《河南省林木良种苗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要求,该项资金属于贫困县可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各贫困县不再上报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切块下达资金。
二、各省辖市和有关直管县按照《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负责组织推荐国有育苗单位作为项目建设的备选单位(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不报),被推荐单位的基本情况、采用的育苗先进技术等材料应翔实。
三、根据被推荐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河南省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上述材料一式三份,于2018年7月10日前行文报送省林业厅规划资金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henzmk@126.com。
联系电话:0371-65956021 63312251
附件 1.河南省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河南省2018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苗木补助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