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业务用房建设以询价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项目名称
新乡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建设地点:新乡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内;
2、建设规模:建设业务用房120平方米;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工;
4、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5、工程量: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项目预算金额(招标控制价)及资金来源
319649.13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出具承诺书);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6、社保: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开标前24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及联络员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邮箱fhsglc@1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为准),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局将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各投标单位参加后续询价过程。
2、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8:00至2021年9月15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六、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开始时间:2021年9月17日15:00,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及询价地点:新乡市林业局四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乡市林业局官方网站
(http://lyj.xinxiang.gov.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2号
联系人:冯晟林
联系电话:18638318790
九、监督单位
驻市资源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373-3833887
2021年9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