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防火紧要期的工作需要,市林长办公室拟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为体现森林防火禁火令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市林业办公室,我办将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充分运用。
联系电话:0373-2852361
传 真:0373-285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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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林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全市森林防火禁火令
(征求意见稿)
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成员单位:
全市从2022年10月1日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发此令。
一、提升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市、县、乡三级林长要严格落实林长制有关规定和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森林草原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各方面责任,切实发挥林长制“一长三员”作用,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各级林长要常态化开展责任区域内的巡林督查,尤其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密巡护频次;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要落实网格化管护职责,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抓住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在全市森林、林木和林地、草地及其边缘150米范围内,重点是有森林防火任务的乡(镇)、国有和集体林场、自然保护地、旅游景区等区域内,对重点区域、进山路口,设关立卡、靠前盯防;对祭祀、生产、农事用火,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各地要迅速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输配电线路、林内生产作业单位等高风险点位和企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大巡山护林的频次、密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三、高度戒备,做好值班值守。各级政府要严格执行防火期野外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进山检查制度和扫码进山制度。要加强“天空地”一体化火情监测,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准确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做好预警响应。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做到有火必报、及时调度、迅速上报。各地要加强防扑火队伍集中驻防和紧急调动管理,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置;要强化人员扑救训练和紧急避险培训,坚决防止扑火人员安全事故发生。森林防火紧要期内,认真落实好各项禁火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要严肃追究管理责任。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