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林业生态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围绕巩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成果,依托省、市林业重点工程,及早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创新造林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
一、201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
2014年省下达我市造林任务12.31万亩,各县(市、区)共上报完成12.57万亩,占任务的102%。生态廊道、“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城镇社区绿化、山区及平原沙荒营造林、特色经济林、林产工业原料林等分项工程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今年省下达我市森林抚育和改培任务3.12万亩,完成3.26万亩,完成率105%。全市完成林业育苗1.79万亩,总产苗量0.77万株,完成率179.1%。全市参加义务植树245万人次,植树1225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92%。
1.万亩示范方防护林建设任务推进迅速。原阳县高标准粮田“万亩示范方”为全省6个完善提升项目示范方之一,防护林工程是示范方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示范方防护林建设期为三年,共规划植树5.4万株。目前,示范方核心区建成道路已全部完成绿化任务,共栽植绿化苗木3.2万株,栽植苗木为胸径5cm以上的泡桐。
2. 重要廊道绿化取得进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我市境内共77.7公里,工程绿化是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凤泉区按单侧绿化宽度不小于50米的标准,建设绿化示范段1.3公里,栽植苗木为女贞、雪松、法桐等。辉县市、卫辉市正在进行绿化前期准备工作。另外,按照单侧不低于10行树木的标准,封丘县完成大广高速绿化补植补造任务,延津县、原阳县、新乡县分别对长济高速、京珠高速和107国道进行了补植补造。
3.认真做好林业生态县省级复查准备。按照省政府安排,今年新乡县将接受林业生态县省级复查。为确保顺利通过复查验收,市林业局多次实地督促指导,该县组织了6组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沟路河渠等林网空档进行了摸底排查,县政府严格要求严格奖惩,强力推进。全县对照复查标准,进一步查漏补缺,共完善农田林网植树21万株,绿化面积0.24万亩,顺利通过了省级复查。
(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林改主体改革进一步巩固,配套改革稳步推进。努力巩固扩大家庭承包改革成果,真正落实林农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全市完成集体林地家庭承包面积15.7万亩,完成率105%。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成功流转登记4.34万亩,流转金额达1810.32万元。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511万元。大力扶持林业合作组织建设,全市新注册成立林业合作社46家。卫辉市鑫福林卫红花种植专业合作社被国家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等9部委命名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辉县市碧桃春林果专业合作社、获嘉县裕泰祥种植养殖服务专业合作社等6家合作社被省林业厅认定为2014年“河南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发展林下经济51.15万亩,实现产值12.51亿余元,完成率227%。
(三)持续推进凤凰山森林公园建设。
共完成补植补造25.3万株。建立后山月季繁育基地一处,共栽植16个月季品种2000余株;申报完成2014年中央林木良种补贴项目侧柏穴盘育苗450万株任务。建成大石坪广场、牧野观等5处水冲式洗手间;对凤凰山核心区东环、中环、西环道路进行修补及维护;已经完成凤凰山峙山矿山治理项目。园区造林绿化成果得到有效巩固,全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
(四)积极发展林业产业
市林业局始终把发展林业产业作为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着力构建林业产业化集群,努力打造绿色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新乡市花卉协会的服务机能,组织参加各项花事活动,为种苗花卉生产经营单位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我市12家花卉生产企业申报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鼓励花卉生产经营大户牵头成立农民花卉生产合作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封丘县被中国经济林协会授予“中国树莓之乡”称号,获嘉县完成“中国花木之乡”的组织上报工作。封丘县树莓和金银花产业集群已经形成,以河南津思味农业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命果有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天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的一批特色经济林加工企业。全市完成林业总产值63.7亿元。
(五)大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狠抓了森林防火工作,及时修订完善了防扑火预案,加强了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时间段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全市仅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是全省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最少、森林受害面积最小、森林受害率最低的省辖市之一。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审核率达100%。截至10月底共审核上报征占用林地项目6宗,省厅审批4宗,占用林地16.8646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25.694万元。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坚决查处乱砍滥伐林木的行为。森林木材采伐量控制在年采伐限额以内,伐区凭证采伐率、办证合格率均达98%以上。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市林业局共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65万亩次。其中飞防面积50万亩次,防治效果达到95%以上。全市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林业案件848起,处理违法人员375人。组织了爱鸟周科普宣传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完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站(点)13个,救护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琵鹭、白鹭等9只(头),一般保护野生动物300余只(头),确立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重点时期和非重点时期上报制度,全市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异常情况。
(六)不断强化科技兴林工作。实施完成国家财政科技推广项目《核桃良种繁育与推广示范》,成功申报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树莓良种丰产栽培推广示范》,引进用材林新品种1个,建立新品种示范基地1000亩。推广林业新技术5项;建立了辉县市大北农白马玉农庄市级林业科技示范园区。起草制定1项国家标准,完成《绿色食品黄金梨生产技术规程》等7个地方标准修订,市林业局制定的树莓苗木生产标准成为“国标”有力推进了全市林业标准化建设,对规范林业生产和食品安全建立了新模式。加大了送林业科技下乡力度,共举办各类技术讲座60场次,受训人员4.4万余人次,接受群众咨询1.25万余人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13场次,培训林果农1800人次。
(七)做好林业宣传和林业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做好桃花节、槐花节、红叶节、采摘节等生态文化主题活动8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84篇。举办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库系统应用培训班,为下一步更新全市森林资源数据库、建设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奠定基础。做好新乡林业网站的维护更新工作,修订了《新乡林业网管理办法》,全年更新信息1543条,网站全年访问量达到3.3万人次,答复处理各类留言16条。制定了《新乡市林业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新乡市林业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提高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新乡市林业局网站获得2014年全国林业系统“十佳”市级网站,并在全省省辖市林业网站绩效测评中位居第一。全市新建15个林业网站全部通过国家林业局审核,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监测评价、保护利用、科技服务、宣传推介、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
(八)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设立了文明道德讲堂和道德模范宣传专栏,深入学习史来贺、吴金印等新乡先进群体的事迹和精神。认真开展“文明知行五个一”、“文明出行”、“结对帮扶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支援帮扶社区创建”等一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后三次被评为文明出行者服务优胜单位。分别到市军分区、武警支队、371医院、陆航团开展了“八一”拥军慰问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了学雷锋文明志愿者队伍,多次组织开展向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送爱心捐助活动。2014年2月我局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连创成功。
在抓好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的同时,市林业局还较好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一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林业局成功组织了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会议、春季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二是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整改“四风”问题,制订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在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全面加强;三是认真抓好领导批示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督查工作,上报督办件40件(109次),无迟报漏报现象;四是认真抓好机要保密工作,局党组带头执行保密工作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加强对机要档案人员的保密教育,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五是加强了公共机构节能,成功创建新乡市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
2014年,市林业局被评为全市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平安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新乡市在全省2014年度目标考核中被授予“目标管理优秀单位”。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造林保存情况不理想,森林抚育质量有待提高。今年省抽查的主要是我市平原县区,个别造林小班保存情况不太好,虽然有长时间干旱等客观原因,但还是暴露出重造轻管问题依然突出,管护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在高速、国道、南水北调干渠等重要廊道绿化方面,缺乏保护绿化成果的长效机制。一些县(市、区)对森林抚育工作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提高森林质量效益作为抚育的最终目标,抚育施工不规范,完成质量不高。
(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创新不够。目前适合大面积进行义务植树的地点越来越少,去年国家已禁止收取绿化费,动员市民履行义务与具体安排落实上矛盾突出,今年在义务植树工作安排上,已明显感到压力很大,需要认真考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方式问题。
(三)林农退耕还林积极性明显降低。在粮食价格上涨和木材价格下降的市场作用下,加之后续产业相关产业链条开发不够等问题。大部分林农不愿意再经营种树,不愿意享受第二轮完善政策的补助。
三、具体举措
1.严格目标考核。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将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期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投入保障机制。
2.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造林绿化的经营机制,创新和推广各种行之有效的营造林新办法、新举措,吸引和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3.强化督导检查。改进工作方式,大力开展林业督查、效能监察活动。继续突出重点工作、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实地督导指导等多种形式,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确保造林任务、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的落实。
4.深化宣传教育。继续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利用“地球日”、“世界环境日”、“防治荒漠化日”、“植树节”、“爱鸟周”等一系列科普宣传节日,传播生态文明知识,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