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做好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有关部署,现将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予以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1.告知承诺工作规程
2.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书范本
新乡市林业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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